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《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》,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。
意见提出,到2025年,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初步建立,资源供给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,数据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,重点行业、地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明显成效,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,公共数据资源要素作用初步显现。
意见提出,到2030年,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更加成熟,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全面建成,数据流通使用合规高效,公共数据在赋能实体经济、扩大消费需求、拓展投资空间、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充分发挥。
意见围绕深化数据要素配置改革,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;加强资源管理,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;鼓励应用创新,推动数据产业健康发展;统筹发展和安全,营造开发利用良好环境4个方面,部署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。
近日,国务院公布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》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旨在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,保障网络数据安全,促进网络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,保护个人、组织的合法权益,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。《条例》共9章64条,主要就五方面作出明确规定。
近日,由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数据局、中央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正式发布。
《指南》明确,到2026年底,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,围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、数据管理、数据服务、训练数据集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、数据确权、数据资源定价、企业数据范式交易等方面制修订30项以上数据领域基础通用国家标准。
根据《指南》提出的建设思路,数据标准体系结构包括基础通用、数据基础设施、数据资源、数据技术、数据流通、融合应用、安全保障等7个部分。
《指南》还详细列出了国家数据标准体系的建设内容。具体而言,数据基础设施标准主要涵盖存算设施、网络设施、流通利用设施等;数据资源标准主要涵盖基础资源、开发利用、数据主体、数据治理、训练数据集等;数据技术标准主要涵盖数据汇聚技术、数据处理技术、数据流通技术、数据应用技术、数据运营技术、数据销毁技术等;数据流通标准主要涵盖数据产品、数据确权、数据资源定价、数据流通交易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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