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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政策速读 | 周刊·第31期
2025-01-176

四部门发布《关于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
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数据局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外发布的《关于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提出,到2027年,数据标注产业专业化、智能化及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,产业规模大幅跃升,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0%。
数据标注产业是对数据进行筛选、清洗、分类、注释、标记和质量检验等加工处理的新兴产业。培育壮大数据标注产业对于提升数据供给质量、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。为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,《实施意见》围绕深化需求牵引、增强创新驱动、繁荣产业生态、优化产业支撑等四方面提出13条具体政策举措。
在深化需求牵引方面,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挖掘企业数据标注需求。实施“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”,加大企业数据开发利用,释放企业数据标注需求。
在增强创新驱动方面,《实施意见》称,开展关键技术攻关。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,加强跨领域跨模态语义对齐、4D标注、大模型标注等数据标注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应用。
在培育繁荣生态方面,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着力壮大经营主体。培育一批数据标注龙头企业,鼓励通过资源整合、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,推动数据标注企业规模化、标准化、集约化发展。
央广网



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》
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建立健全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机制,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,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利用,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数据局、中央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,统筹数据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,坚持系统思维、底线思维,将安全贯穿数据供给、流通、使用全过程,以成本最小化实现安全最优化,充分释放数据价值,促进数据开发利用。《方案》从明晰企业数据流通安全规则、加强公共数据流通安全管理、强化个人数据流通保障、完善数据流通安全责任界定机制、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、丰富数据流通安全服务供给、防范数据滥用风险等七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。下一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数据局将加强统筹协调,会同有关部门,完善细化规则,强化部门协同,开展试点试验,适时发布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,充分发挥示范作用,营造创新环境,促进数据安全有序流通。

科技日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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